“定点杀害”涉及的人权问题

By admin - 时间: 星期三, 五月 11, 2011

南方中心总执行长:许国平

奥萨马•本•拉登(Osama bin Laden)之死,轰炸卡扎菲住所以及很多平民被无人机导弹攻击致死等已经引起了人们对其合法性及人权问题的担忧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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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萨马•本•拉登(Osama bin Laden) 之死毫无疑问是上周最大的新闻。在击毙基地组织首领成为几天来新闻头条的同时,对于发生了什么的困惑以及对于杀害的合法性的质疑也成为了上周末主要讨论的话题。

美国官方原本曾宣称奥萨马在其巴基斯坦住所房屋内的一场激烈交火中被击毙,他用他的妻子作为人肉盾牌。

但是几天后又承认奥萨马被缴械,没有使用人肉盾牌。相反,除了在最初阶段有一人开枪外,并没有向美军开火。

奥萨马之死刚好发生在北约轰炸利比亚首领卡扎菲(Colonel Gaddafi)住所几日之后,据利比亚权威称此次轰炸导致了他的儿子和几名外孙死亡。

这就提出了一个或多个国家击毙它国人员,包括政治领袖是否合法或者说什么时候击毙才合法的问题。

巴基斯坦和利比亚的这两个事件使一个国家机构在它国领土上进行定点杀害的整个问题备受关注。

比如,被几千英里外操作员控制的无人机正越来越多地被用来对认为是目标人物居住的建筑和车辆发射导弹攻击,造成很大的“间接破坏”。

据巴基斯坦人权委员会称,2010年的无人机攻击造成了巴基斯坦957人死亡。这几乎与同年自杀式炸弹袭击导致的1041人死亡的数字一样多。

美国无人机攻击造成的大量平民死伤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引起了公众的极大愤怒,这些国家的领导警告美国应控制或限制攻击。

随着世界公众上周要求公布在攻击奥萨马住所时到底发生了什么的呼声越来越高,联合国人权官员也呼吁美国透露全部的事实,包括是否有逮捕奥萨马的计划。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皮莱(Navi Pillay)呼吁透露击毙过程中没有揭露的信息,强调所有反恐行动必须尊重国际法。

上周五,联合国法外处决、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海恩斯(Christof Heyns)和联合国有关在反恐行动中保护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马丁-谢宁(Martin Scheinin)联合发表了一份声明。两个人都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交了报告。

两人称,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在反恐行动中可使用致命武力。“但是,标准应该是恐怖分子被当作罪犯处理,通过逮捕、审判和依法惩处的合法程序进行。”他们补充说。

“关于最近对奥萨马使用的致命武力,美国应透露支持证据,以便根据国际人权法标准进行评估。尤其重要的是要知道任务计划是否允许逮捕奥萨马。”

美国宣称奥萨马被击毙时没有武器的报道引来了批评,认为相反他应该被逮捕并带回进行审判。

5月5日纽约路透社的一篇报道说:“一些专家称,突击队员击毙基地组织头领的合法性根据国际法不太明确。虽然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在美国的民意调查中支持率得到上升,但是此次杀害行动引起了其它国家的担心,认为美国扮演世界最想逮捕之人的警察、审判员和死刑执行人可能走得太远了。”

德国《南德意志报》(Sueddeutsche Zeitung)对于击毙的合法性表示怀疑。“哪部法律说了奥萨马应该是死刑?”资深编辑黑里贝特普兰特(Heribert Prantl )这样写到。“美国法律要求在处以死刑前必须进行审判。一些国家根据法规是禁止死刑的。军事法也没有包含美国的行动。杀死恐怖分子教父的决定是政治的。”

去年5月,当时的联合国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菲利普·阿尔斯通(Philip Alston)向人权委员会提交的一份里程碑式的报告中提到了“定点杀害”的问题。 

现任纽约大学法律学教授的阿尔斯通对中情局指挥的无人机攻击提出了批评,称已导致数百人死亡。“情报局根据定义除了对自己的员工以外是没有责任的,根本不能执行杀死它国人员的计划。”报告说。

阿尔斯通认为,无人机攻击有成为战争罪的很大风险,因为情报局“通常没有在一个把适当的重点放在确保遵循国际人权法的框架内操作。”

更重要的是,报告说在定点杀害中,存在模糊和扩大人权、战争法、政府间武力的使用等相关法律框架边界的问题

定点杀害是最不合法的,但是武装冲突的特殊情况却可能合法。

报告说,这些国家不能指出这些政策的合法理由,也不能负责任。他们拒绝透露谁被杀,为什么被杀死,有什么间接后果。

“结果是,合法标准被模糊定义的‘杀人执照’所替代,因为在负责性方面出现重大的真空。”报告这样说,并总结说,很多做法都违反了法律规则。

报告对以色列对巴基斯坦的定点杀害、俄罗斯对车臣的做法以及美国对阿富汗、伊拉克、也门、巴基斯坦的无人机攻击进行了评论。

报告还警告说,不论美国把什么规则引用或运用到基地组织都可能被别的国家引用来运用到其它非国家武装力量。

“一些国家不遵守人权法和国际人权义务,不能保证提供定点杀害的透明和责任性是值得深层思考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没有国家透露了定点杀害的完全合法依据,包括上面讨论的合法问题的解释。也没有任何国家透露了确保杀害行动合法、公正的程序和其它安全措施以及确保错误的杀害行动可以调查、申述、惩罚的责任性机制。

进行定点杀害的国家拒绝提供政策的透明性违反了限制对个人使用致命武力的国际法律框架。”

报告建议,“各国应公开指出其认为成为定点杀害依据的国际法规。他们应特别提供是击毙而不是逮捕的决议依据。”

“他们应规定一个安全程序,确保在定点杀害前遵循了国际法,在任何此种击毙之前采取的措施是合法的,事实分析是精确的,如果不是,他们应该采取补救措施。”

“如果一个国家在另一个国家的领土上采取定点杀害行动,那么第二个国家应公开指示是否同意,其依据是什么。”

鉴于定点杀害的运用在最近几周和几年越来越多, 2010年5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很好地进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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