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气候谈判之路

By admin - 时间: 星期二, 二月 7, 2012

1992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诞生。5月9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通过。

1994年 3月21日《公约》正式生效,明确规定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负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1995年 在德国柏林召开的《公约》第一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柏林授权”,主要是确定发达国家2000年后的减排义务与时间表;

1997年 在日本京都通过了《京都议定书》,首次为39个发达国家规定了2012年前减排目标,即在他们1990年排放量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2001年 通过了执行《京都议定书》的一揽子协议,即《马拉喀什协定》。

2002年 5月31日,欧盟及其成员国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

2005年 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但美国等极少数发达国家以种种理由拒绝签议定书;

2007年 产生了《哥本哈根协议》,《协议》虽然没有被缔约方大会通过,也不具法律效力,但却对2010年后的气候谈判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

2010年 通过了《坎昆协议》,总体上还是维护了议定书二期减排谈判与公约长期合作行动谈判并行的“双轨制”谈判方式;

2011年 11月28-12月9日南非德班会议;对于《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问题,与会各方依然各执一词。

分类 UNFCCC谈判进程, 气候变化 •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