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给35家公司开出4400万美元生物剽窃罚单

By admin - 时间: 星期五, 七月 20, 2012

2012年7月20日 作者:Rodrigo de Oliveira Andrade

翻译:王艳杰

有些公司没有分享巴西生物多样性开发产生的利益。

【圣保罗】巴西一家负责自然资源保护的政府机构对35个公司进行了罚款,原因是这些公司没有分享本国生物多样性开发产生的利益。

此项决定依照巴西环保署基因遗传部的官方申诉,由巴西环境与可再生自然资源研究所负责。

巴西环保署早2012年在6月初就宣布35个不同公司应该对其220项有关违反国家生物多样性法律的行为负责,需要负担8.8亿雷亚尔(约合4.4亿美元)的罚款。大多数受罚公司都是巴西本国的化妆品和制药跨国企业。

据巴西环保署介绍,有些受罚公司是由于没有分享巴西生物多样性开发产生的经济效益,还有些公司是谎称已经进行了惠益分享。

巴西国内有关生物多样性的法律规定生物多样性开发所产生的惠益分享包括:利润份额或专利权税,技术转让以及人们利用当地自然资源的培训。

来自巴西环保署环境保护部董事会的娜塔莉亚.米兰娜兹(Natália Milanezi)负责此次事件,她对“科学与发展网络”说:“这些公司没有遵守有关法律而进行生物剽窃,对巴西的经济发展产生巨大危害。”

“不幸的是,尽管国会一直试图制定一些法律条款,但是,生物剽窃至今仍然不是犯罪。”

Milanezi说:“虽然生物剽窃控制体系的实施避免了2010年产生的惠益分享问题,一些研究者和大学已经受到了警告和处罚,因此,这是巴西环保署第一次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处罚形式。

她补充到:巴西环保署不想阻止这些公司在巴西开展活动,因此,如果这些公司同意更好的规范其惠益分享政策,政府会勾销高达90%的罚款。环保署在寻找一种方法以确保罚款会发放给社区居民。

巴西圣保罗大学创新机构的副主席,Vanderlan Bolzani表示:大量公司受罚表明政府机构和部门应负责规范生物多样性,这需要公司与政府进行更有效的交流,以加速处理公司提出的要求。

她对“科学与发展网络”说:“政府部门必须直接与每个公司进行谈判,以避免获取生物基因遗产的许可和权限受到政府的限制。Vanderlan还强调,生物剽窃的法律法规不仅应该具有惩罚性质,还应该具有教育意义。

公司现在有权对巴西环保署的决议提出申诉。

Mapric 医药产品有限公司(受罚公司之一)的新闻发言人说:“巴西环保署的抱怨是毫无根据的,他们已经正式注册了一些文件证明其工作的合法性。”

科学与发展网络对其他受罚公司进行联系,但还没有回复,也没有针对罚款事宜的正式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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