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跨国公司

By admin - 时间: 星期一, 四月 29, 2013

Dealing with the TNCs

南方中心总执行长:许国平

内容简介:受到由投资协议引起的数十亿美元诉讼的威胁,一些国家政府已经通过成立新联盟来应对跨国公司。(201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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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拉美国家领导人已成立新联盟,通过联合行动应对日益增多的跨国公司诉政府的国际诉讼。

在厄瓜多尔瓜亚基尔市举行了12国部长级会议,决定联合行动应对诉讼所带来的威胁。这些诉讼向政府索赔数百万甚至数十亿美元。

“小国家不再自己应对大公司的起诉”,厄瓜多尔外交部长Ricardo Patino主持完会议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到,“我们现在决定以合作方式应对这些跨国公司所带来的挑战。”

有7个国家通过一项宣言,达成协议成立国家会议,其中多数由外交、贸易或财政部长代表出席。这些国家包括厄瓜多尔、玻利维亚、古巴、尼加拉瓜、多米尼加共和国、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和委内瑞拉,都受到跨国利益的影响。

另外5个国家(阿根廷、危地马拉、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和墨西哥)的代表也出席了会议,并向本国政府汇报会议结果。

部长们决定成立首届由厄瓜多尔领导的执行委员会,来协调政治和法律行动,包括发送涉及这些国家的法律纠纷信息,联合采取法律行动并向公众传播信息。

他们还同意建立一个区域仲裁中心,依据公平和衡平原则解决企业和国家间的投资争端。

拟设立的中心为各国提供了一种替代国际法院的纠纷解决方式。国际法庭被认为倾向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法庭,例如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位于在华盛顿的世界银行内),也被指控陷入利益纠纷。人数极少的仲裁员审理了大部分案件,他们有许多人在其他案件中担任跨国公司的律师,甚至有些还是跨国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部长们还决定建立“国际观察机构”来监控和分析投资案例,改革现有仲裁制度,并提议建立替代性机制,公正地调解国家与跨国公司之间的争议。

该观察机构还将促进拉美国家之间司法制度的协调,以确保本国对国家和跨国公司之间纠纷的司法判决得到执行。

当政府与跨国公司进行谈判,尤其是在贸易和投资合同谈判时,它还会向政府提供意见。

对跨国公司诉政府投资赔偿纠纷案的关注促使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诉讼理由是根据双边投资协定和自由贸易协定,在颁布新政策法规或合同被撤销或修改等情况下,公司有权请求赔偿预期的利润损失。

已知的投资者起诉政府的案例超过500起,仅2012年就有60起。部分拉美国家,如阿根廷、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和墨西哥分别有20到30起。

近年来案件剧增,影响到如南非、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等其他地区发展中国家,以及很多发达国家。

协议和仲裁制度的失败促使政府采取各种行动,包括暂停新条约的谈判,尝试重新谈判或退出现有条约,并脱离ICSID仲裁庭的管辖范围。

厄瓜多尔副总统Jorge Glas Espinel在会上介绍了石油公司根据双边投资协议起诉厄瓜多尔政府的两起仲裁纠纷。在他看来,法庭判决不公平,甚至是过分的。

在其中一个案子中,厄瓜多尔被判向美国石油公司Oxy支付23亿美元赔偿金(包括利息),即便仲裁员认定该公司违背了其与政府的合同条款。

其他部长和官员也介绍了外国投资者起诉他们政府的经验,并提议采取行动避免未来发生类似案件或减少其影响。

介绍会议召开原因的背景说明指出,欧洲和美国跨国公司对越来越多的南方国家提出的仲裁诉讼及索赔显著增加。

这些高额诉讼,大部分判决投资者胜诉,这不仅影响到国家财政状况,而且对司法管辖权和国家主权构成严重挑战,并且消极影响了拉美及其他地区正在进行的发展计划。

会议背景说明指出,这个问题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国投资而签署了双边投资协议,但是这些承诺的消极后果现在暴露得越来越明显。

新成立工作组的第二次会议将于7月在加拉加斯召开。

分类 争端解决机制, 自由贸易协定 •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