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禽流感药物需要公平的体系

By admin - 时间: 星期一, 三月 12, 2007

作者:许国平
如果致命的“禽流感”流行,影响人类,会有充足的药品吗?穷人可以负担吗?

这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尽管有疫苗可以用,但是现有疫苗的使用性却正在激烈的争论中。新疫苗正在研制中,但是会有充足的库存吗?售价将会是多少呢?

随着禽流感影响人的病历在亚洲国家越来越多,这些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目前的全球体系并不能发挥作用。事实上,这个体系是不公平的。

几天前,印尼提出不再与世界卫生组织或其实验研究中心共享禽流感病毒,引来了一场风暴。

它有充分的理由,主要是针对获得样本的大药品公司制造出疫苗,然后申请专利,再以高价提供给印尼。

根据国际法(《生物多样性公约》),遗传资源属于原始国。外国只有在得到该国政府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拿取和使用这些资源,而该国可以坚持以利益分享机制作为条件。

但是,世界卫生组织却希望各国可以免费共享可能导致全球卫生问题的病毒样本。之前已经有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病毒样本被公司用来申请专利的案例发生,而资源国却没有得到任何好处。

印尼做出除非世界卫生组织停止向商业疫苗制造者提供菌株,否则将停止共享禽流感病毒样本的决定得到了其它亚洲国家的支持。

印尼国家卫生研究与发展机构主管孙多洛揭示,澳洲医药公司CSL在未经印尼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印尼病毒菌株开发并企图销售疫苗,因此印尼做出了这一决定。

孙多洛说,印尼的几部法律都是调节病毒物种共享的。印尼送到国外的每种物种都应有一份“材料转移同意书”,规定如果样本是用于商业开发目的,那么输送方必须得到许可。同时还应有利益共享机制。

但是,当2005年爆发禽流感后,“材料转移同意书”就被放弃了,以便让样本共享更容易。样本转移是以信任为基础,没有人违反“材料转移同意书”的原则。孙多洛说:“我们听说国际公司想要销售给我们疫苗的时候简直想尖叫,这都是在未经过我方许可的情况下,利用我们的菌株开发的。他们应该更有道德些。因为世界卫生组织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违反规则。”

印尼现在已经与美国药品公司巴特保健公司签署了一份协议,开发人禽流感病毒疫苗。印尼将提供H5N1 病毒样本,而该公司反过来将提供专业的疫苗生产。

该行动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人们在流行病期间可以获得疫苗,否则将不得不从商业药品制造商以高价购买疫苗。他们坚持认为,世界卫生组织的病毒共享机制被误用于商业目的。

根据美联社的报道,“其它一些国家,包括中国、泰国和越南等之前也停止过关于共享病毒。如印尼一样,它们也担心根据其提供的病毒而生产的疫苗和药品最终对他们自己来说却无法负担,让该国人口处于危险的弱式状态之中,而富国则囤积库存。”

一篇 IPS文章引用菲律宾卫生部秘书 Francois Duque的话谈道:“美国和西方国家在吞并药品,否认了对这些药品需求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的获取。穷国再一次被排除在这个舞台之外。”

在去年5月的一次世界卫生组织会议上,泰国提出了禽流感疫苗成本高的问题,并坚持认为疫苗的价格应降下来。它提议给予世界卫生组织的病毒样本“只能用与非商业目的”。在目前的疫苗种子储存体系下,“结果将是产生垄断”。

泰国的决议没有成功。通过了一个折中的决议,根据该决议,各国仍然可以与世界卫生组织共享病毒样本,世界卫生组织将找出解决方法,减少全球短缺和禽流感病毒疫苗获取不公平的情况,使这些疫苗可获性更高。

《纽约时报》的一篇社论谈道:“印尼提出了一个有效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流行病爆发,穷国将无法受到保护。”

如果流行病爆发,目前的疫苗制造商每年将只能生产5亿只疫苗,远远不能满足世界67亿人口注射疫苗的需要《时报》这样说道。

在危机中,疫苗制造商本国将首先趋向于本国的居民,那么其它国家将只有很少或者说没有疫苗。

印尼和世界卫生组织目前计划召集亚洲国家举行一次会议,就“公平获取流感疫苗及生产的机制”达成一致 。

与此同时,印尼卫生部部长西帝法迪拉坚持说,印尼将继续保留其禽流感病毒样本不流到外国实验室,直到出现对发展中国家更为有利的病毒共享新全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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