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理念

By admin - 时间: 星期四, 十月 16, 2014

内容摘要:本文针对庞杂的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保护以及保护什么的问题,从探讨个体非遗项目入手,深刻剖析了基于项目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构成的两形态三层次三要素特征。在此基础上研究认为,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是文化内涵和中医的生命观、疾病观、养生观、治疗观、用药观、制药观等。文化内涵以及生命疾病观等属于“道”的层面;而针对项目的具体构成要素,则属于“术”的层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并非只针对技术,而首先是保护理念和思想,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宗旨大大意和原则。本文的撰写旨在从根本上解决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的理论与技术问题。

关键词:传统医药概念 非遗保护 核心理念

传统医药保护已历经10余年历程,但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医药保护究竟需要保护什么?什么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所在?一直是困惑人们的难题。

我于2005年即参加了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与保护工作,在10余年的保护研究实践中,相继涉猎到构建专门制度、名录、数据库等方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多年的研究实践工作,个人认为,构建专门制度、名录、数据库,毋庸置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手段;但作为个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宗旨出发,需要保护的核心是什么?保护的关键技术又是什么?解决这些问题,势必要基于项目类别,深入项目内部,进行个体项目的深层次研究,以解决保护的难题。

2012年至2014年,我主持研究了“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档保护研究”课题,提出“研究性立档”概念。通过深入项目内部的研究性立档,使保护什么这个问题逐渐明朗起来。传统医药项目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保护的核心在于保护项目的文化内涵和项目承载的“理念”和“思想”,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 “根本”和原则所在,只有对“理念”和“思想”加以保护,才能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传承发展的生命原动力,并保持项目不发生质的变化,以下详述之。

一、传统医药遗产概念

学术界目前尚未对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一致性的概念,只有零散的一些研究。如诸国本在《传统医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章中谈到传统医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二者之间关系时,主要从传统医药是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为切入点,从而得出“传统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的结论[ ](字号,下同)。此外,诸国本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自然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属性认为,“中医学作为中华民族具有原创性的医学文化,蕴含着中国古老的文化基因,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 ]

“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课题组于2004年曾经参照国际“传统知识”定义方式,对中国传统医药进行了如下定义:中国传统医药是基于中华传统创造的、世代相传的、有价值的医药卫生知识,同时包括了由该领域中智力活动所产生的革新和创造。中国传统医药知识可以文字、语言、声音、图像、符号、标志、名称、姿态、动作等方式存续和表达,又承载于医药文献、医药文物、医疗器具、传承者等,其与社会文化背景、生态环境、动植矿物资源等密切相关[ ]。比照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几个特征,即世代相传性特征、被不断再创造特征以及持续文化认同特征,传统医药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的阐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强调的是一种智力成果和文化内涵,传统医药知识强调的是“有价值的医药卫生知识”,二者并不矛盾,传统医药的构成要件也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构成要件,该概念适用于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笔者认为可视为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传统医药遗产内容非常丰富、庞杂,截至到2005年统计为止,仅中医药文物达20000余件 、中医药古籍12124种 、传承人有50余万人 、药物资源12807种 、中医有名方剂约100000余首 、医院制剂约有15000余种之多 。

二、类别与个体项目之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着眼于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说明(分布区域、历史渊源、基本内容、相关器具及制品、传承谱系)、项目论证(基本特征、主要价值、濒危状况,等)、项目管理、保护计划5个方面,不仅涵盖了传统医药遗产概念所表述的内容,而且为传统医药遗产保护研究提供了新视角、新思路、新方法,演化出2009年传统医药界“传承人+知识+文化” 的申报与研究理念,即体现了遗产类别,又体现了保护主体,即传承人以及传承人与地域文化之间的内在关系,以此构成一个完整的项目。为此,基于保护目的,首先需要对传统医药遗产项目进行分类,并辨析项目的基本类别特征。

传统医药遗产按照来源进行分类,可以分为中医、藏医、蒙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按照知识起源与传承脉络进行分类,不管是中医、藏医还是蒙医等其他医学,针对内容均可分为生命与疾病认知、炮制技术、正骨疗法、传统制剂方法、针灸、诊法、疗法、老字号、医药卫生民俗等不同类别。基于内容类别的分类,结合“传承人+知识+文化”的研究思路,可以使保护落到传承人群体,保护的内容也相对明确,使保护更接近于实施层面,不乏为传统医药遗产保护的一个科学有效途径。

传统医药遗产项目由“项目名称、异称、释名、项目类别、项目属地、项目所在区域以及地理环境、出处、项目持有者、传承谱系、保护单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文化内涵及其外在表现形式、原理、技艺(包括特殊技艺或者是方法)、实物、产品及其相关、其它,等16项” 内容构成,这是针对整个传统医药遗产项目列表的共性描述。不同类别的项目由于性质不同而各有其独特性,其内容构成要素列表有着同质基础的“类”共性,又与不同质的“类”相互区别,如针灸类别与炮制类别。此外,由于个体项目的核心构成要素具有该项目的基因特质,展示了该项目的特色故而构成要素自成一体。

基于保护的目的,从个体项目活态传承所体现出来的共性而言,项目列表内容不外两种类型,即“有形”与“无形”。有形是指项目传承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实物、器具、遗址等;而无形是指承载于实物以及代表性传承人的无形知识。总体而言,其项目构成均由“有形的资源”和“无形的知识”两种形态构成。有形和无形构成一个完整的项目,形成一个完整的需要保护的整体,而又有着不同的保护诉求。

从保护角度而言,基于类别的内容仍然过于庞杂,仍不能清晰回答保护什么的问题。为此,需要把握个体项目的有形性、无形性特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层次的内容特征的研究,从而解决保护什么的关键性问题。

三、个体项目构成的三层次

作为独立的个体项目,其内容构成具有鲜明的特点,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角度剖析,即由文化内涵、项目核心思想以及项目的具体构成要素三个层次组成。项目的文化内涵为第一层。传统医药项目的文化内涵即是指承载于项目中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如具体可以表述为“以人为本”、“贵生重道”、“重义轻利”等。这些不同层面的文化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在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中被固化为具有指导意义或导向功能的认知与理念。这种认知和理念是项目构成及发展的精神支柱和灵魂;是传承人的行为准则;是决定项目文化属性的决定性依据。项目的文化内涵依赖这种行为准则和思维模式而得以代代传承发展;而项目因此亦被赋予了不同的文化身份并兼备有一定的社会价值。例如,同仁堂中医药文化内涵中,对医药始终如一的信仰体现道家“贵生重道”观念以及儒家社会责任意识,“质量第一、诚信经营”的企业行为准则体现了“以人为本”与“重义轻利”价值取向、见利思义的美德。夏氏丹药制剂技艺中,丹药经过“火力烹养”而具有“有一阳在中”、“君臣俱具,父子固全”的特征,体现了道家“宇宙生命生化”观点即“宇宙生命为混沌一气”的观念。

项目的核心思想是指具体体现于项目的生命观、疾病观、养生观、治疗观、用药观、制药观等,视为项目的第二个层次。中医生命观、疾病观、药物观等核心思想是传统医药项目源起与传承的核心思想,是项目代代相传、历久弥新的根本;是项目在围绕生命的自然生长和生命的维护以及与疾病平等相处、求取平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核心思想;也是医疗技术不断创新的源泉所在。

项目的构成要素为第三层,主要是指参与或影响传统医药遗产项目整体传承的所有相关因素,主要由核心要素、主体要素以及外围要素构成。文化内涵以及核心思想属于“道”的层面,而后一层属于“术”之范畴,道与术的完美结合,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项目。

四、个体项目构成的三要素

作为独立个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着眼于保护的最终目标,研究认为,项目由核心要素、主体要素、外围要素构成,称之为项目的三要素。

核心要素是指描述该项目主体内容的系列要素之中,对项目整体(活态)传承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一个或数个关键要素。这些要素的组合体现了该项目的本质特征,因而能够确保本项目的基本核心内涵不发生变异,是决定该项目的根本性指针。如“夏氏炼丹术”的核心要素是确保烹炼白降丹过程顺利进行,并获得优质、能够运用于临床的丹药,因此,丹方、烹炼火候、去火减毒是夏氏炼丹术的核心要素。丹方是烹炼白降丹的最基本要素,其中凝聚着历代医家以及白降丹制作技艺传承人的独特炼制技艺与用药经验;烹炼火候是白降丹炼成与否以及质量好坏的关键,火候把握不好则成丹量少或者丹药质劣不堪使用;去火减毒是丹药能否运用于临床的必要步骤,“火毒”太烈则会造成受药者各种副作用,如中毒、剧烈疼痛等。

主体要素是指描述该项目主体内容的系列要素。主体要素可以反映项目类别和项目之性质,又称之为一般要素。主要要素因不同类别主体要素而有差异。如就中药炮制技艺而言,主体要素主要有炮制仪式、炮制原理、炮制原料、炮制辅料、炮制法、辅料配比法、火候、传统质量鉴定方法等;中医制剂项目其主体要素有制剂仪式、制剂处方、制剂原理、制剂原料、制剂辅料、制剂方法、火候、成品及加工技术等。

外围要素是指该项目主体内容之外的相关要素,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保护主体单位、申报人、传承人以及保护单位等基本信息,还包含人文自然环境要素等,这些要素对于项目整体保护或者活态传承存在一定影响。

核心要素、主体要素、外围要素三类要素构成项目的核心圈,即以核心要素为内核,一般要素为主体要素圈,圈的外围分布着一些与项目相关的“外围要素”,构成项目的三要素。其中,各要素之间具有明显的系统相关性与层次性特征,前者指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具有环环相扣的逻辑关系;后者指各要素在整体(活态)传承中的地位与作用,以此又可以称之为核心层、主体层、外围层。其中,核心层由核心要素组成,主体层由一般要素组成,外围层由外围相关要素组成,以此展示出各要素在项目的活态传承的重要性以及展现其对项目生命力的不同贡献。

五、结论

本研究认为传统医药非遗项目保护的关键在于通过项目的“有形性”和“无形性”认识,把握个体项目深层次特征,即前述的三层次、三要素。传统医药项目的“文化内涵”是项目构成的核心内容,这种核心内容在项目传承中被固化为具有指导意义的文化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决定项目的文化属性。“生命观、疾病观、养生观、治疗观、用药观、制药观”等核心思想是项目传承的主要内在动力;缺乏核心思想的项目即是失去“基因”烙印的项目,而只留下技术的外壳,没有长久的生命力。技术可以被取代,而核心思想只有不断被丰富,这就是基于传统的创新;核心思想的取代意味着项目本质发生的变化。所以,保护的本质并非只针对技术,而首先是保护理念,这就是项目保护的基本理念与原则。值得注意的是,非遗保护强调在活态传承中予以保护,由于每个项目都有其特殊性,要素的属性会随着项目的需求发生变化,即存在一定程度的三要素层级相互转化关系。如水是各类制剂技艺的基础,属于环境要素,一般属于外围要素;但在东阿阿胶制剂技艺中,“东阿地下水”则作为原材料之一,也是制成道地东阿阿胶的关键,因而由外围要素变成核心要素。不同项目之中相同内容的要素由于其所起的作用或影响不一样,其要素属性也会发生变化。又如,怀地黄是龟龄集制作技艺中二十八种主要原料之一,属于主体要素;而在四大怀药的种植和炮制技艺之中,乃是道地药材与最主要原料之一,也是炮制对象与依据,因而属于核心要素。故而,保护首先需要研究类别构成要素,在此基础上跟要深入研究个体项目的具体内容,保护的核心要素亦会随之发生变化。所以,在法律保护及实践传承活动中,又要时刻关注三层次中某些要素的角色转化,如此,体现了动态保护的核心要旨并谋求长远保护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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