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多措并举加强古茶树(园)保护

By admin - 时间: 星期二, 四月 14, 2015

西双版纳州多措并举加强古茶树(园)保护

来源: 云南省林业厅

时间: 2015-04-14 08:37

 

西双版纳州是世界茶树原产地的中心地带之一,也是驰名中外的普洱茶发祥地及茶马古道的源头。自古以来,都有种茶、制茶、饮茶的传统,州内的古茶园(树)不仅是州茶叶产业发展悠久历史的活化石,又是茶叶种质、生物基因等研究不可替代的资源,具有重大的科研价值、景观价值、文化价值和产业提升价值。

据2004 年全州古茶树资源普查结果显示,全州百年以上的古茶树分布面积为13 万多亩,有1800 多年的巴达野生“茶树王”和900 多年的人工栽培型南糯山古茶树。主要分布于两县一市的17 个乡镇100个村寨之中,植株较多且连片的百年以上的古茶园共有82234 亩。其中:景洪市古茶园8225 亩,主要分布在基诺山乡、勐龙镇、勐旺乡、景讷乡的17 个村寨;勐海县古茶园48516 亩,主要分布在格朗和乡、布朗山乡、西定乡、勐宋乡的36 个村寨;勐腊县27793 亩,主要分布在易武镇、象明乡的46个村寨。全州的野生型古茶树主要分布在中高海拔的国有林区和集体林区以及保护区内,基本为散生型。多年来,西双版纳州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了古茶树(园)保护。

明确管理职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州第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于2011 年8 月1 日起正式施行;2012 年11 月28日,州政府发布《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条例》《实施办法》的颁布施行,是西双版纳州古茶树资源保护工作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根据《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州、县市林业部门具体明确了保护管理古茶树的具体科室,为古茶树保护提供了组织保证。

强化宣传培训。全州以《条例》《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坚持正面引导,突出宣传重点,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古茶树资源保护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通过《西双版纳报》和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系列宣传,使广大群众能学习和了解到《条例》内容,理解、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营造村寨群众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同时,确定每年8 月为《条例》宣传月,分别将《条例》刊登在《西双版纳报》上。几年来,共印发《条例》读本3 万册,发放宣传单近两万份;制作安装永久性保护宣传牌36 幅,增强群众对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此外,通过“勐海茶王节”“易武茶叶商品展销会”“七村八寨斗茶大赛”“贡茶现场认购会”等活动,促进了外界 对古茶山、古茶树资源的认识和了解,在扩大宣传面的同时增强了当地群众对保护古茶资源的意识,对打造优质普洱茶品牌、促进茶产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古茶树资源保护的意见》要求,认真组织人员深入古茶树保护区域调研考察,制定出台相关古茶树资源保护实施方案。实施“万名茶农”培训工程,精心组织技术力量,在全州古茶树分布区,以普洱茶国家标准、古茶资源保护、普洱茶原料加工管理与规范、病虫害防治、栽培与管理技术、中低产茶园改造等为内容,开展茶叶科技培训。《条例》颁布以来,培训茶农3000 余名,发放材料5000 份。

加强档案管理。加大古茶树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古茶树资源建档工作,协助省茶叶协会、省茶科所、省档案局积极开展全州古茶资源建档工作。对全州典型古茶园、古茶树进行实地勘查,掌握古茶园、古茶树海拔、经纬度、树围、树高、树幅、茎围等信息;采集古茶树的叶、花、果,记录其特征、特性、生长情况、周围环境、植被状况。同时,形成相应的图片和文字资料建档,为州委、州政府制定相应的规章和措施及对古茶资源加强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准确的档案资料。

加大投入力度。近年来,全州先后投入500 多万元,完成了4 万多亩老茶园的改造提升,极大地改善了低产茶园的品质,增加了单产,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促进古茶树资源的有效保护,积极向农业部组织申报划定古茶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使全州古茶山、古茶寨、古茶园、古茶树得到更好更有效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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