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新人权理事会的阵痛

By admin - 时间: 星期五, 三月 10, 2006

 作者:许国平

一场战斗正在联合国打响,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转型为人权理事会的奋斗进入了最后的阶段。

经过数月的争论,看起来似乎有了一个草案,联合国大会主席扬·埃利亚松在2月23日发表了他的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通过草案的会议本来应在上周召开,但是当时美国大使约翰·博尔顿却宣布美国反对草案,想恢复就此进行谈判。

其他大多数国家,包括欧盟成员都愿意就方案妥协。而且似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赞同草案,因为草案中接受了他们的很多观点。

因此美国的反对激怒了很多人,包括曾经敦促接受草案的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我对美国的立场感到气愤,”安南上周五谈到,并敦促美国“通过某种方式把自己与其他成员国联系起来。”

改革人权委员会的行动是由西方国家发起的,这些国家希望联合国可以加强人权方面的工作,确保人权记录不良的国家不会成为成员国家。该委员会有53个成员,而选举是通过地区集团进行的。

虽然联合国成员去年9月从原则上同意了建立一个新的人权理事会来代替该委员会,但是就理事会的模式和运作却存在分歧。

争论较激烈的问题包括如何选举成员(仅仅仅是大会的大多数还是三分之二投票),不同地区将分配多少成员,有不良人权记录的国家是否可以成为成员,是否(及如何)就各个国家的人权进行定期审查,以及给予非政府组织多少作用。

2月23日联合国大会主席的草案曾经有妥协,而且在美国反对之前也有很大的机会被接受。

草案中突出的亮点在于47个成员国(而目前是53个)将会由大会的绝对大多数选出。美国却更愿意采用三分之二通过来选出,因为美国感到这样就会有更大的机会阻止有不良人权记录的国家进入理事会。

但是,这可能是一把双刃剑,因为还不清楚美国本身是否会由三分之二的大多数选出,因为很多国家对最近美国的滥用人权感到十分沮丧,包括在关塔那摩和伊拉克监狱的虐待丑闻。

根据草案,理事会成员按地理分配的比例是:非洲 13个,亚洲13个,东欧6个,拉美和加勒比海8个,西欧及其他国家7个。

成员资格为3年,并只能连续任期两次,从而防止一些国家实际上成为永久成员。大会三分之二的成员国通过可以暂停一个严重违反人权的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另一个新特点在于,联合国成员将受到对其人权义务完成情况进行的定期审查。这受到了各人权组织的欢迎,因为这样就会给政府更大的压力来满足人权标准。

此外,理事会还会更频繁地召开会议,让其可以更加连续地处理人权滥用问题,而委员会却只是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结果是比委员会权利更大的人权理事会(因为该理事会还可以阻止人权滥用,而不仅仅是在问题出现后解决,还可以定期审查成员的表现),可以更有效地运作(因为它定期举行的会议更多),可以采取手段暂停严重违反人权的成员的权利。

大会主席总结了新理事会与委员会相比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 理事会将是联合国大会的一个子机构,因此具备更高的机构标准;

* 理事会将会有新的对话和合作焦点;

* 理事会将在一年中定期召开会议,并有在必要的情况下举行额外会议的机制;

* “通用周期性审查”可以评估各个国家人权义务的完成情况;

* 席位的分布将公正地按地理分布;

* 理事会的成员在连续两次任期后将不可以立即重新选举;

* 虽然理事会的成员资格是向所有联合国成员开放的,但是对于成员将会有法律上的要求,因为大会可以暂停严重和系统地违反人权的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根据该草案,理事会的选举将在5月9日举行,而理事会将在6月19日举行会议。现有的委员会将结束其工作,并于6月16日废除。

鉴于新理事会还有如此多的不确定性,因此仍然不清楚现有的人权委员会3月13日在日内瓦举行的年会上将如何做。

如果下周在纽约可以做出成立新的人权理事会的决议,那么,委员会的会议很可能仅是行政性的,主要集中在与理事会的工作交接上。

但是,如果3月13日没有做出决议,委员会可能会照常执行其工作,即使纽约仍在就新的理事会如何运作进行争论。

不管怎样,我们都可能在今年中看到一个新的负责人权事务的联合国机构出现。这个机构在保护世界人权方面的工作是否会做得更好仍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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