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地马拉对印度补贴甘蔗提出异议

By admin - 时间: 星期三, 三月 27, 2019

日内瓦3月26日(Kanaga Raja)——危地马拉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申诉,对印度为国内甘蔗和蔗糖生产商提供支持措施和所谓的出口补贴提出了争议。

作为第一步,危地马拉寻求同印度进行协商。2019年3月25日,危地马拉向世贸组织成员传送了与印度磋商的请求。

危地马拉发起的争端类似于巴西和澳大利亚曾分别对印度提起的争端。巴西和澳大利亚就印度向甘蔗和蔗糖的农业生产者提供所谓的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提出争议。(参见2019年3月7日的SUNS#8861和2019年3月11日的#8863)。

如果协商未能在收到协商请求之日起60天内解决争端,申诉方可要求成立一个专家组。

如果协商各方共同认为协商未能解决争端,申诉方也可要求在60天期限内设立专家组。

危地马拉在提交给争端解决机构(DSB,WT/DS581/1)的信函中称,印度持续提供各种有利于甘蔗生产者和蔗糖生产者的国内支助措施,例如:

(i)甘蔗价格管理体系:通过公平报酬性价格(“FRP”)在联邦一级运作;在某些州则通过州建议价格(“SAP”)在州一级运作;

(ii)规定糖的最低售价;

(iii)向甘蔗生产者提供财政援助的其他措施:包括向糖厂提供生产补贴、向糖厂提供软贷款以抵消甘蔗价格拖欠,以及为维持缓冲库存提供补贴。

危地马拉坚持认为,印度没有在其减让表第四部分第一节中列入减少国内支持的承诺。

《农业协定》第7.2(b)条规定,“如一成员减让表第四部分无综合支持总量承诺,则该成员给予农业生产者的支持不得超过第6条第4款所列的有关微量水平”。

根据第6.4(b)条规定,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最低水平应为所涉基本农产品生产总值的10%。

危地马拉认为,印度的国内支持措施不符合印度根据《农业协定》第3.2、6.3条和第7.2(b)条所应承担的义务,因为这些措施超过了《农业协定》第6.4(b)条规定的10%的最低水平。

根据危地马拉的申诉,除了国内支持措施外,印度还采取向糖厂提供补贴的形式为甘蔗和蔗糖提供出口补贴(补贴视是否符合最低指示性出口配额而定(“MIEQ”),并且补贴糖厂用于内部运输、货运、装卸及其他的费用,以促进出口货运支持。

印度在其减让表的第四部分第二节中并没有列明减少出口补贴的承诺。

据危地马拉称,印度因此不可以向甘蔗或蔗糖提供出口补贴。

危地马拉认为,印度的措施不符合印度根据《农业协定》第3.3、8、9.1和10.1条以及《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所应承担的义务。

危地马拉在其申诉中确定了印度通过哪些措施向甘蔗和蔗糖生产者提供有利的国内支持,并应就这些措施进行磋商。

所涉措施包括以下内容,以及任何相关修正案、相关措施、继承措施、替代措施或实施措施:

1.联邦政府以联邦管理价格的形式对甘蔗进行的国内支持,即“公平报酬性价格”(“FRP”),由联邦政府确定,并由制糖厂支付给甘蔗农。这反映于但又不限于危地马拉所确定的文书和文件(详见协商请求的附件A第1段)。

2.州一级对甘蔗的国内支持,以州管理价格的形式进行,即“州建议价格”(“SAP”),由一些州确定,并由位于该州的糖厂支付给甘蔗农。这反映于但又不限于危地马拉所确定的文书和文件(详见协商请求的附件A第2段)。

3.联邦政府一级对甘蔗的国内支持,以最低强制性销售价格的形式进行,且印度糖厂在印度销售糖时需要收取费用。这反映于但又不限于危地马拉所确定的文书和文件(详见协商请求的附件A第3段)。

4.联邦政府一级对甘蔗的国内支持,以生产援助的形式弥补甘蔗价格拖欠,以涉及预算支出或其他措施来支持甘蔗和糖的生产和价格设定。这是由于但不限于危地马拉所确定的文书和文件(详见协商请求的附件A第4段)。

5.联邦一级的计划和措施,通过提供补贴贷款以弥补甘蔗价格拖欠,支持甘蔗和糖的生产和价格设定。这是由于但不限于危地马拉所确定的文书和文件(详见协商请求的附件A第5段)。

6.联邦和州一级的措施,为维持糖库存提供财政援助,包括预算支出和/或其他措施,以抵消甘蔗成本和支持甘蔗价格。这反映于但又不限于危地马拉所确定的文书和文件(详见协商请求的附件A第6段)。

7.其他州一级对甘蔗和糖的国内支持,包括援助补贴、生产补贴、低息贷款和免征购置税。这反映于但又不限于危地马拉所确定的文书和文件(详见协商请求的附件A第7段)。

危地马拉还确定了印度为甘蔗和糖提供出口补贴的措施,并要求进行磋商。

所涉措施包括以下内容,以及任何相关修正案、相关措施、继承措施、替代措施或实施措施:

1.联邦一级的措施:根据出口业绩向甘蔗和制糖生产商提供补贴。这包括但又不限于危地马拉所确定的文书(详见协商请求的附件A第8段)。

2.州一级对甘蔗和糖的出口补贴:根据出口业绩向糖厂提供财政支持。这包括但又不限于危地马拉所确定的文书和补贴(详见协商请求的附件A第9段)。

3.联邦一级的援助和出口奖励措施。这包括但又不限于危地马拉所确定的文书(详见协商请求的附件A第10段)。

4.货运援助,包括糖业发展基金规则(SDF)第20 A条。这包括但又不限于危地马拉所确定的文书(详见协商请求的附件A第11段)。

危地马拉认为,它所确定的印度补贴措施显现出与《农业协定》第3.2、6.3和7.2(b)条不一致——这些措施为甘蔗提供了超过最低限度10%的特定国内产品支持。

危地马拉表示,印度没有将减少国内支助的承诺列入其减让表第四部分第一节,因此,根据《农业协定》第6.4条,印度的国内支持措施不得超过10%的最低限度水平。

危地马拉认为,它所确定的印度出口补贴措施显现出不符合《农业协定》的第3.3、8、9.1和10.1条。

危地马拉表示,印度没有将减少出口补贴的承诺列入其减让表第四部分第二节。因此,印度不可以为甘蔗或蔗糖提供出口补贴。

危地马拉认为,它所确定的印度出口补贴措施构成,也显现出与印度根据《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所应承担的义务不符。

[据该地区的民间社会团体称,危地马拉有一个“糖业卡特尔”,因其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及其与甘蔗种植园农民劳工的关系方面而声誉极差。SU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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