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德就Lenacapavir提供的自愿许可,是其维持垄断的战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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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日
第三世界网络
吉利德就Lenacapavir提供的自愿许可,是其维持垄断的战略举措
吉隆坡10月2日(第三世界网络)——吉利德科学公司今日宣布,仅与六家制药商签署自愿许可协议(VL),以此为120个中低收入国家生产和供应lenacapavir的仿制药。然而,这项自愿许可声明也可以被视为吉利德公司为维护其对lenacapavir的垄断而采取的战略举措,特别是考虑到其专利主张的薄弱性和可疑性目前正在全球范围内受到质疑的状况。
吉利德公司已就lenacapavir提交了大量专利申请,旨在延长其垄断期,乃至超过一贯的20年期限,这一做法被称为“专利常青化”。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吉利德试图为lenacapavir的盐形式申请专利,而这并没有带来多少技术创新。吉利德公司的专利主张显得十分薄弱,例如在印度,患者权益组织已对这些无价值的专利申请提出了专利异议。第三世界网络的高级研究员K.M.Gopakumar指出:“《印度专利法》不会为既定科学(如lenacapavir的盐形式)授予垄断权,因为它们对技术进步没有重大贡献。”吉利德正面临着来自印度、阿根廷、印度尼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患者团体和公民社会运动的广泛反对。
吉利德公司宣布的自愿许可,是其做出的一项战略举措,旨在应对全球对其无价值的专利主张的反对。自愿许可的目的是让感染率高、资源有限的国家能够更多地获得lenacapavir以预防艾滋病毒,但许可协议的细节却暗藏玄机。根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UNAIDS)的数据,许多被归类为中高收入国家(UMICs)的发展中国家被排除在许可供应范围之外,而这些国家占全球新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41%,占全球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总数的37%。即使是曾为lenacapavir的PURPOSE 2试验提供临床试验的巴西,也被排除在供应范围之外。
在该许可协议下,吉利德公司保留对被许可方活性成分采购的完全控制权,确保优先满足吉利德的供应要求。此外,该许可协议还对被许可方施加了义务,例如要求其每月向吉利德提交详细的产品生产和供应报告。该许可协议还包含了严格的反转售条款,禁止被许可方向未获得许可的国家供应该产品,即使是出于同情使用或在该国已颁发进口仿制药强制许可证的情况下也不例外。
自愿许可协议的条款凸显了该公司的首要目标,即维护其垄断地位,进而维护由此带来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针对吉利德的专利发起挑战变得更为关键。如果这些专利被驳回,那将鼓励真正的市场竞争,增加生产多样性,并最终降低价格,确保更多需要使用lenacapavir的人能够获得这种药物。目前,该药物的价格仍然过于昂贵。吉利德为lenacapavir设定的价格高达每年42250美元。然而,据利物浦大学的一项研究估计,lenacapavir仿制药的价格可以大幅降低,最初为每人每年100美元,再接着可以降至每人每年4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