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必须坚持《京都议定书》继续有效

By admin - 时间: 星期二, 十二月 1, 2009

作者:林丽玲
背景
一些发达国家正在策划让《京都议定书》失效。这些国家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错误地传播《京都议定书》2012年有效期到期的信息,并鼓吹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是讨论和同意新条约或为新条约奠定基础,以取代《京都议定书》,即所谓的“后京都”协议。

事实真相
没有什么可以脱离真相。事实真相正如一位高级谈判代表所说,“《京都议定书》不
是酸奶,它没有到期日”。只有附件一(发达国家)缔约方温室气体减排第一个承诺期,
是从2008年开始,至2012年结束。所有其它条款和《京都议定书》的内容仍然有效。这是
《京都议定书》的框架方式。附件一缔约方第二及以后的承诺期要持续不断地进行谈判。
事情的发展也是如此。众所周知,自2006年起3年来,国际社会一直就《京都议定书》
附件一国家下一个承诺期的减排指标在特设工作组进行谈判,并定于2009年达成协议,从
而使第二个承诺期从2013年可以生效,确保两个承诺期没有间断。这些谈判是关于实施
《京都议定书》,而不是为了终止《京都议定书》。
2007年12月在巴厘,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按照该路线图成
立了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第二轨道。该工作组的目的是加强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
架公约》实施,工作组应在2009年完成有关工作,为从“现在,以及2012年和以后”商定
一致行动。而《京都议定书》就是按照《公约》,对附件一发达国家如何减排和减排额度
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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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UNFCCC谈判进程, 气候变化 •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