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保护主义的出现

By admin - 时间: 星期六, 十二月 12, 2009

作者:Martin Khor
来源:TWN
翻译:殷金
一个新的但具危险性的贸易和技术保护主义形式正在以气候变化的名义出现,它正在破坏南北双方在气候变化和贸易协商方面的关系。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已经发出明确信号,准备用单方的贸易措施,如征收关税,对发展中国家产品征税或索取费用,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美国国会众议院日前通过法案,赋予总统权力,对在美国看来没有采取足够措施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发展中国家征收进口品财务费用(或税收)。 美国国会众议院还力求通过三个法案保护技术转让,防止美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中对任何相关的规定或强制执行的知识产权条约达成协定。有迹象表明,其他发达国家,包括欧洲在内,也在准备建立与气候相关的保护主义措施。

发展中国家反对这些措施。印度政治领袖在希拉里·克林顿访问中提到的有关美国碳关税威胁表示了反对。中国的商务部也指责美国的气候变化法案中保护条款。

最重要的是,发展中国家已经准备了将会在哥本哈根气候会议上讨论的议题。8月13日,77国集团和中国在波恩气候会议上发表声明,警告发达国家不要采取违反气候变化公约规定的单方面贸易限制措施。

印度在哥本哈根会议的提案文件中指出,发达国家“不得针对发展中国家保护气候稳定的进口产品和服务采取任何单方面的贸易措施,包括反补贴措施。” 文件还指出,实施这些措施将违反公约的规定。这得到了许多国家的支持,包括中国、阿根廷、巴西、新加坡、南非、沙特阿拉伯,以及77国集团和中国的声明。

在日内瓦会议上,发展中国家外交官越来越关注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口使用任何关税或财政费用手段的行为。

对产品的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和方法”,即PPMs)征收额外关税或财政费用是颇具争议的。1996年以来,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发展中国家已经拒绝了这种贸易保护形式。他们说,这将不公平地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同时违背世贸组织的规则。

然而,许多发达国家都想将环保作为使用贸易措施的理由。他们正准备使与PPMs相关的贸易措施合法化,或者使气候变化有关的贸易措施作为关贸总协定对环境的一个例外措施。

发展中国家声称贸易措施与气候和环境挂钩是不公正的,因为他们的技术含量较低,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应得到援助,而不是技术转让,但知识产权制度(尤其是TRIPS协定)是一个障碍。而此时,美国国会宣布,美国政府不会放宽知识产权政策。

气候保护一旦实施,就将打开各种保护的闸门,阻止以此为基础的发展中国家产品。这种新的贸易保护出现在经济衰退的时侯,此时世界领导者们正式宣布他们将不会实施贸易保护。气候—贸易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爆发出来,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和影响世贸组织谈判一样影响着联合国气候变换框架公约的谈判。

在局势进一步恶化之前,发达国家应该重新考虑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动机,限制他们社会中气候保护主义的力量,取而代之的是承诺一个“公平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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