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与巴黎峰会坎坷之路
南方中心总执行长:许国平
今年全球最大事件之一是12月在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它可能成为气候峰会,因为邀请了许多最高政治领导人。
预计将达成一项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协议。但在达成协议之前还有许多障碍需要克服。
目前在波恩进行的谈判将起草巴黎协议。原先未解决的问题重新出现,发达国家(北方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南方国家)之间存在严重分歧。
很难预料余下的三个会议包括巴黎会议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但在巴黎会议上达成协议是政治需要,因此必须弥合,甚至掩盖这些分歧。
在巴黎达成良好的气候协议有两个必要条件。必须有环保决心,这意味着让世界减少排放,使全球平均气温与前工业化时期相比升温不超过2摄氏度(或1.5°C,依据目前的一些考察)。
目前温度已升高0.8°C。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每年约增加500亿吨,大气吸收更多排放的剩余“空间”(在达到2°C限制值之前)将在三十年左右被耗尽。
该协议还必须是公平、公正的。这意味着对历史排放负主要责任、经济更发达的北方国家,必须带头减排,并向南方国家转移资金和技术帮助其转型到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
公平原则确实包含在联合国气候公约内,新巴黎协定要立意于此,公约也指引着正进行的谈判。
南方国家坚持认为,该原则应该是新协议的中心,而事实上必须如此,因为它隶属于公约,必须遵循公约的原则和规定。
但北方国家最不愿意接受这一观点。他们宣称世界已改变,应该以同样方式对待所有国家(除了最不发达国家)。
这就意味着必须创建一个全新机制,如果不是现在,那么在不久的将来,所有国家都应该承担同等减排义务。
在此期间,所有国家都应该以不同的方式做出贡献,减少他们现在和未来的排放。并且他们应该这样做,即使他们没有获得所要求的足够的资金和技术。
发展中国家认为,这种态度相当于北方国家逃避依照目前公约他们本该履行的法律义务,且发达国家实际上颠覆公约的原则和规定,重新改写了规则。
他们担心这种“大逃亡”旨在将变革的负担从北方国家转移到南方国家。从当前廉价的以石油为基础的能源系统转型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以及其他转型,需要一场成本昂贵的社会、经济和科技革命。
它将影响发展目标?谁来支付这个费用?如何获得足够廉价的技术以实现革命?如果北方国家不履行援助义务,那么根据巴黎协议南方国家应承担哪些义务?
这些问题以及在方式上的不同意见,是在谈判中的许多问题的核心所在。
目前波恩会议正在争论草案,草案中包含各国对巴黎协议的不同观点。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相同或不同待遇:就减少排放和提供融资而言,各国应当承担相同的义务(该观点得到北方国家的支持),还是取决于他们的历史责任和当前发展水平,负有不同的义务(南方国家的观点)?
减缓、适应、损失和损害相平衡:一般来说,北方国家更感兴趣的是规定有减缓(减排)义务的协议,而南方国家同样甚至更关心适应行动(减少气候变化影响的措施)和损失损害机制(应对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害,如风暴、暴雨、洪水、干旱等)。北方国家尤其抵制损失和损害机制。
资金:北方国家承诺2020年前每年向南方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用于气候行动,但是目前为止只有一小部分资金到位。南方国家希望巴黎协议作出切实的资助承诺,以及从现在到2020年之间资金如何增加到1000亿美元,但这遭到北方国家的抵制。
技术:南方国家希望北方国家作出具体承诺,转移减缓和适应行动所需的技术,包括消除障碍,例如缺乏资金和技术,专门技能以及知识产权(IP)可能会提高成本。北方国家希望南方国家依据商业条件获得技术,并且不希望该协议提及知识产权或解决专门技能问题。
各国的“贡献”:各国预计将提交有关他们打算为全球气候行动做出“贡献”的数据。北方国家希望发展中国家提交的数据是其最大减排义务。
发展中国家感到不安,北方国家拒绝承诺任何资金数额,而且许多还想纳入他们的适应行动以显示他们在全球行动中的贡献大小。同时一些发达国家没有承诺较高的减排雄心。
具有法律约束力?:巴黎成果将是一个协议或另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成果。它将确定采取什么样的形态或形式仍需要讨论。它将如何约束各国,以及如果他们不遵守,会发生什么情况,这将是需要解决的最后几个问题之一。
上文只是粗略描述了一些分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中还有各种不同观点。
但总的来说,我认为在这些关键问题中,最大的主要是南北国家间的分歧。
巴黎会议之前或会上,这些分歧能否弥合还有待观察。气候的命运,与人类的未来,很多都取决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