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气候大会前一个月重大分歧依旧存在

By admin - 时间: 星期一, 十月 26, 2015

 

仅一个月后的11月30日,联合国气候大会将在巴黎召开。

各方均寄予厚望,因为会上将制定出一项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国际协议。

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成员对协议的内容、结构和法律性质还很难达成一致。

气候变化的形势仍然严峻,甚至更为严峻,因此各方对此寄予厚望。

气候变化危机的标志是全球平均气温达到最高值,东南亚地区森林燃烧造成长达数月的严重灰霾,全球多地暴雨造成洪涝灾害,还有台风和龙卷风。

在此背景下,上周在波恩举行了协商会议,希望巴黎会议达成的协议文本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然而,在诸多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巴黎两周的会议要想达成协议将需要极大的努力。

波恩会议表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或南方国家和北方国家之间,在减排、适应、资金和技术这些关键问题上仍存在分歧。

最重要的是,南方国家和北方国家对于在新的协议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存在重大分歧。

巴黎协议将在联合国气候公约下产生。根据1992年签署的公约,发达国家有义务承担更多的责任,包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

发展中国家也有义务采取减排和适应行动。现在公认消除贫困和经济发展是他们的首要任务,而其气候行动的程度取决于他们得到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该公约的条款和体制结构建立在公平原则之上,包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概念。所有国家都必须采取行动,但富裕国家必须做更多。

在近些年,发达国家已设法改变公约的性质。由美国牵头,他们想消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差异,从而使所有国家都必须履行同样的减排承诺。

此外,他们非常希望能够减轻北方国家向南方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的义务。他们希望发展中国家能够作出同样的减排承诺,并将此与他们获得的资金和技术相脱钩。

发达国家已提议新巴黎协议纳入这些意见。但是,这遭到了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接受这些提议无异于推翻现有的公约,因为它违背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主要原则。

巴黎协议应在UNFCCC下产生,所以它必须符合,而不是违背作为母体的公约的原则和条款。

上周发展中国家在波恩打了一场艰苦卓绝的战斗,因为巴黎会议筹备委员会的两位联合主席发布了巴黎协议草案,几乎一边倒支持发达国家的意见。

美国和阿尔及利亚联合主席的草案本应是谈判的基础。但它遭到了发展中国家团体的猛烈抨击,包括77国集团和中国、非洲集团和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LMDC)。

批评意见包括:

 协议草案单方面有利于发达国家。

 偏离了公约的原则和规定,尤其是第四条。

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操作规定上没有区别,都以类似的方式对待,忽视了历史责任和公平的概念。

 在减排方面,发达国家的义务降级而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升级。

 过分关注减排问题,而没有提到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资金的义务(没有提及早前承诺的2020年前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或规划路线图)。

南非大使Nozipho Mxakato-Diseko ,为77国集团和中国发声,说道联合主席的草案文本“似乎试图改写、重新解释甚至更换公约。这是非常不平衡且一边倒的,甚至危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立场。”

发展中国家坚持认为,应允许各国在联合主席草案中加入本国提议,使之能够更好地反映他们的意见。

这项提议得到允许,所以上周大部分的谈判中包括了各国(和它们的集团)提出了建议以在草案中加入它们自己的想法和文本。

巴黎协议新草案包含了各国意见,更具包容性和民主性。那么国家可以看到不同的选择,并尝试达成一致。

然而,问题一是基本分歧(特别是南北之间)仍然存在,二来时间所剩无几。如何在巴黎会议10或12个工作日内消除国家之间看似不可逾越的分歧?这是多年来都没能做到的。

同时,一些重要的非政府组织上周发布了一份报告,分析各国提交的减排措施是否足以应对气候变化,以及各国是否为全球行动做出其应承担的“公平份额”的贡献。

国家行动以“预期国家自主贡献”(或INDCs)的形式提交,而这些是巴黎协定的一个重要特点。

一个国家的公平份额取决于两个因素:它的历史责任,(即其多年累积排放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采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能力,其以国民收入能否提供基本生活水平作为主要指标。

参与这项研究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国际行动援助,亚洲人民债务与发展运动,国际环境法中心,基督教援助,合作与发展协会,生态公平,国际地球之友,国际贸易工会联盟,最不发达国家观察,乐施会,泛非洲气候正义联盟,第三世界网络,What Next论坛,以及世界自然基金会。

这项研究的主要发现包括:

 INDCs中的承诺总合起来无法保证温度变化高于工业化前水平2℃以内,更不要说1.5℃。即使所有国家履行INDC承诺,全球还是有可能面临毁灭性的3℃甚至更高升温,很可能导致全球气候系统发生灾难性的气候变暖失控。

 目前提交的INDCs计划远远不及2030年前减排要求的一半;

 无论是国内行动,还是国际资金支持,所有主要发达国家参与的雄心远远低于其公平份额。那些气候行动的雄心与其公平份额差距最大的国家包括:

俄罗斯:INDC对公平份额零贡献;

日本:INDC相当于应承担公平份额的十分之一;

美国:INDC相当于应承担公平份额的五分之一;

欧盟:INDC相当于应承担公平份额的五分之一。

南方中心总执行长:许国平

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承诺超过或大体符合其应承担的公平份额,但他们的减排潜力也超过其承诺和应承担的公平份额。

 发达国家承担的公平份额已经多到难以在国内完全实现。剩下的份额,应该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来实现相应份额的减排。这几乎占了国际减排任务的一半,意味着需要大量增加国际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的支持。

 尽管气候融资是发达国家完成他们公平份额的关键,但该承诺不够明确。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努力需要大规模扩大国际公共财政。此外,显著增加公众气候融资是必要的,以满足适应行动的费用,以及弥补发展中国家的损失与损害,特别是最脆弱的发展中国家。

上周的波恩谈判以及非政府组织的重要研究结果,表明达成一项好的巴黎协定是多么困难和复杂。

一项好的协议必须有足够的雄心,以保证全球温度变暖不超过2摄氏度,同时必须是公平的,使各国不会觉得被迫承担超出其应有份额。

这也意味着强大的发达国家要行动起来,率先根据“公平份额”充分减排,并且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完成气候行动。

而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的认真行动的保障下,以及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坚定承诺下,将会充满信心地做出具雄心的减排和适应行动承诺。

鉴于离巴黎会议召开仅有5周,却仍有如此多的基本问题分歧,要达成一项成功的协议,将需要一个巨大的飞跃,甚至是一个奇迹。

 

分类 减缓行动, 气候变化 •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