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的谈判案文经少量修改后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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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1日
第三世界网络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的谈判案文经少量修改后获得通过
日内瓦9月11日(K M Gopakumar)——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IGC)特别会议在外交会议即将召开前,通过了一项国际法律文书谈判案文。
IGC委员会主席团的案文经少量修改后获得通过,用于谈判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国际法律文书。
外交会议预计将于2024年上半年举行。会议地点将于近日最终确定。
IGC委员会特别会议于9月4日至8日在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部举行。特别会议是根据WIPO大会的一项决定召开的,旨在弥合谈判案文中的差距。大会决定第(d)段规定,“在筹备委员会之前,于2023年下半年召开一次为期五天的特别会议,以进一步将任何现有差距缩小到足够的水平。据了解,筹备委员会将邀请观察员代表团和观察员”。
特别会议审查了序言和第1至第9条。其余条款将由筹备委员会讨论,筹备委员会将于9月11日至13日在WIPO总部举行会议。
9月8日特别会议决定通过第2版国际法律文书修订草案,并提交筹备委员会。IGC委员会主席在结束特设联络小组的讨论后提出了第2版草案。
IGC委员会主席在提出了第1版修订草案后,根据特设联络小组的讨论,将第2版修订草案提交全体会议并获得通过,随后转送筹备委员会,纳入外交会议的基础提案。
尽管对第1版修订草案提出了许多文本建议,但只有那些获得同意的建议才被纳入第2版草案。因此,由于WIPO大会的决定只允许对基本文件的初稿进行商定的修改,谈判案文的基本文件只进行了微小的改动。该决定内容如下:“筹备委员会应在基本提案中纳入IGC委员会根据(d)段(即特别会议)达成的进一步协议。”
第1版修订草案进行了仅可称为编辑性质的修改。(见早先的报告:对遗传资源和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修订草案的普遍不满)。
与第1版相比,第2版草案只有三处改动,因为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实质性提案仍然存在争议(见:IGC委员会特别会议在生物剽窃合法化的关切中对知识产权和遗传资源法律文书草案的讨论)。
首先,第7条(信息系统)第1款和第2款修改如下(见黑体和删除线):
“7.1 缔约方可根据本国国情,酌情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及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协商,建立遗传资源和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的信息系统(如数据库)。
7.2 缔约各方应酌情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及其他利益攸关方协商,制定适当的保障措施的信息系统,使主管局可以为检索和审查专利申请访问这些信息系统。在适用的情况下,对这种信息系统的访问可以经建立信息系统的缔约方授权。”
第二,删除了第8条(与其他国际协定的关系)的下列脚注:
对第8条的议定声明:“缔约方请国际专利合作联盟大会审议考虑修正PCT(1970年《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和/或其行政规程的必要性,目的是为提交指定某PCT缔约国(该缔约国依照其可适用的国内法,要求公开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的PCT国际申请的申请人提供一个机会,在提交国际申请时(对所有缔约国有效)或随后进入任何此类缔约国主管局的国家阶段时符合有关此类公开要求的任何形式要求。”
第8条规定:“本文书在实施时应与本文书相关的其他国际协定相互支持。”。
在没有脚注的情况下,第8条是非常笼统的,可以随意解释。换句话说,去掉脚注就相当于不再提及国际文书的初衷,即通过披露要求促进有效实施获取和惠益分享。
第三,由于从脚注中删除了对《专利合作条约》(PCT)的引用,因此第1条术语表中也删除了PCT的定义。
因此,显然外交会议将就实质性条款进行紧张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