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谈判以“注意到”《协议》结束
作者:许国平
哥本哈根会议在混乱中结束,虽然不是完全的失败,但是现在的紧急任务是收拾残局,让全球谈判明年再次继续,因为很多问题都已十分紧急。
会议最后几个小时,国际民主和全球治理失败了。问题是:在被声称为史上最重要的国际会议的最后几小时提交给193个国家的、由26个国家领导在并没有预计会发生的一次秘密会议中平息的“交易”能被通过吗?
在会议厅经过数小时的激烈斗争后,周六早上有了答案:“不能”。
当主持最后几天会议的丹麦首相拉尔斯·拉斯穆森(Lars Rasmussen)上周五晚上召集最后的小组会议时,他第一次官方地宣布26个国家(其名字并没有提出)领导举行的会议已经开完,并起草了大会将通过的《哥本哈根协议》。
在暂停了会议一小时他试图离开讲台时,越南代表团就议程问题叫住了他。
“在我们等了一个小时后,在发达国家的几位领导告诉媒体已经达成了协议,而我们甚至还没有看到文案后,您把文件扔到桌子上就试图离开房间,”她说。
这个行为违反了联合国的操作原则,也违反了《联合国宪章》本身,她说。“如果您告诉我们文案从哪里来,我们对其进行协商,我们就不会暂停这个会议。即使我们必须砍手,流血,让您允许我们说话,我们也会这样做。”她补充说,提到了她为了在拉斯穆森离开讲台前引起他的注意而重击桌子。
代表因气候变化而很可能第一批消失的小岛国——图瓦卢的伊安·福莱(Ian Fry)说,联合国尊重所有国家,不论大小,事务都是在缔约方大会中集体决定的。
“但是现在我在电视上看到的是一名发达国家的领导说他已经有了交易。这是对联合国的不尊重。我希望能顾及我们讨论文件的过程。”
福莱说,粗略审查显示《协议》有很多问题,并提到了几点。文件中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资金的部分,他说:“有人用30块钱让我们出卖我们的人民和未来。我们的未来不是用来交易的。 图瓦卢不能接受这份文件。”
玻利维亚说,这种不尊重的方法是一种冒犯,一份没有机会研究的文件却强加给大多数国家。
“您说将与世界的代表领导协商。但是那些没有协商过的国家就没有被代表。为什么我们不在之前讨论这份文件呢?为什么我们只有60分钟的时间看这份决定我们人民命运的文件呢?”
“这分文件没有尊重两年的工作(在工作组中产生草案的讨论),我们人民的权利没有得到尊重,因此我们不能签署这份由那些认为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强加于我们的小团体制定的文件。”
以总统顾问保罗·欧奎斯特(Paul Oquist) 为代表的尼加拉瓜声明说,联合国的民主系统在这里出现了退化,一个总统举行26个国家的会议,而忽略了G192(指的是联合国的192名成员)。
他说,很多国家刚才都向联合国秘书长写信表达了对于哥本哈根会议没有遵循联合国成员间透明、包容和平等的原则,而是由总统主持了一个小范围选择的、数量有限的国家的会议感到难过。
“我们不能尊重由一些国家制定的协议。我们唯一尊重的协议是那些通过公开过程,被共识通过的协议。”他提出,暂停会议,明年恢复谈判,在6月达成最后的结论。
几个发达国家当时却发言,维护小集团政治领导所做的工作,这应该受到尊重,而不是中伤,并敦促通过《哥本哈根协议》。这也是几个发中国家,包括马尔代夫、埃塞俄比亚、格林纳达、莱索托的立场。
值得注意的是,(在小会议中最活跃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和印度没有谈到敦促其他国家通过《协议》。
当很明显就通过文件没有共识时,以英国和斯洛文尼亚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提议采取投票,或者通过协议,在脚注里注明不同意的国家。这种“非一致通过”的看法被其他国家拒绝,他们指出这违反了程序。
在几个小时的斗争和协商暂停后,达成了妥协,《决议》的通过采用了缔约方大会“注意2009年12月18日《哥本哈根协议》”的方式。该《协议》及参加了小会议国家的名称将附在《决议》中。
在联合国的语言中,“注意”给提到的文件以较低或中性的状态。意味着文件没有被会议通过(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将会被使用)。
“注意”并没有文件是被积极看待(这种情况下,“欢迎”之类的词将会使用)还是负面看待(这种情况下,“拒绝”或“没有通过”的词语将使用)的言外之意。
在通过了只是“注意”文件的决议后,更多的时间花费在了翻译“注意”决议上,发达国家企图扩展其含义。
美国在一系列其它发达国家的支持下企图干扰决议,允许“决定参加”类型的协议,各国可通报自己加入的意图。
他们试图收集支持,扩展“注意”决议到一个看起来以诸边协议为模式的系统中,把它与资金问题联系起来,并企图得到发展中国家的支持。
英国气候部长爱德米利班德(Ed Miliband)直白地将发展中国家的融资与接受《协议》联系起来。那些支持《协议》的必须登记这种支持。他提出的利害问题必须正确地被注意,“否则我们不会实质化资金” 。”
美国希望能有一份让各缔约方与协议联系起来的协定。它说,《协议》中有资金,“其对任何有兴趣的缔约方开放”。这暗示着不在《协议》上背书的各缔约方将不能获得资金。
这种把资金与接受《协议》联系起来的企图当然不符合《气候变化公约》的规则,在《公约》中,发达国家已经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其采取与气候相关的行动所需要的资金。给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并不需要一份新协定或制定一份新《协议》。
实际上《哥本哈根协议》本身只有3页长。没有写出来的可能比该协议所列出来的更重要。
《协议》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发达国家在2012年后将承担的减排数字,也没有一个总体目标或单个国家的目标。这一获得减排承诺的失败是文件和整个会议最大的失败 。
这标志着应对大气中大部分温室气体负责的发达国家领导承诺较高减排目标的失败。虽然发展中国家已经要求到2020年与1990年相比总计的目标是减少40%,但是发达国家到目前为止各国的保证总计只有13-19%。
或许这个非常低的水平是为什么《协议》除了陈述各国到2010年6月30日提供目标的最后日期外,仍然对这个问题保持沉默的原因。很难相信这个最后期限会被满足,因为3-4年里对于这个问题已经拖了如此多的后腿了。
《协议》认可了全球温度升高应少于2摄氏度的科学观点,并同意在公平的基础上提高合作行动 。
这与印度接受温度限制的目标,即2或1.5度,必须有一个公平为基础的承担责任的框架的观点相呼应。
《协议》陈述了发达国家2010-2020年通过国际机构提供300亿美元的额外新基金的集体承诺。现在不清楚新资金会怎样,因为发达国家已经承诺向世界银行的气候投资基金贡献数十亿资金。
《协议》还声明,发达国家到2020年将每年联合动员1000亿资金用于发展中国家。这是很弱的,因为承诺是“动员”基金,而不是保证实际的资金。
实际的量也令人怀疑,因为《协议》还说,资金的来源将包括公共和私有部分,双边和多边及替代资源。1000亿美元并不是说“额外的新”资金,因此可能已经包括了现有的或已经计划的资金。
《协议》还包含了关于发展中国家缓和行动及这些行动如何被测量、报告和验证(MRV)的长长的一段。据说这是国家领导小型会议的一个热点,美国总统奥巴马迫使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履行更多的MRV 义务。
《协议》是一份很薄的文件,几乎没有包含发达国家的任何新承诺,只有一个很弱的全球目标,并企图让发展中国家做更多。
《哥本哈根协议》一个悲伤的反映是,这份薄薄的文件却被保留作为主要的成就。而该文件只是被“注意”,并没有被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员通过。
事实上,哥本哈根两周里大多数的工作都是由两个工作小组进行——关于长期行动和《京都议定书》的小组。在长期行动小组方面有一些进展,但是《京都议定书》小组几乎没有任何进展。
这两个工作小组会在明年恢复工作,希望他们到2010年6月或12月会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