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化学巨头杜邦公司将销售玻利维亚的高粱基因

By admin - 时间: 星期五, 十月 1, 2010

作者:Edward Hammond
翻译:殷金
介绍

到2010年,跨国巨头杜邦公司计划开始销售含有2006年从玻利维亚采集的苏丹草中提取的一个很有价值的基因的高粱品种。1杜邦公司将这一基因取名为“Inzen A II”,这一基因使得高粱可以忍耐杜邦公司和其他公司生产的除草剂。杜邦公司已经从堪萨斯州立大学获得了玻利维亚的耐除草剂基因。这所大学已经根据持有基因和植物的《专利合作条约》2在美国申请了专利。

杜邦公司希望通过生产和销售含有来自玻利维亚的Inzen A II基因的高粱资源,并向其他的种子公司授权该基因的方式来提高其在高粱种子市场中的地位。Inzen A II高粱基因将与杜邦公司“Assure II”品牌下的除草剂喹禾灵一同在市场上销售。

美国每年的高粱种植量为三百万公顷左右,杜邦的子公司先锋良种还在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和墨西哥销售高粱种子。

这一事件是由美国大学连同一个跨国化学和生物技术公司共谋的生物海盗案例。

堪萨斯州立大学(KSU)、杜邦公司和两位声称是这一玻利维亚基因“发明者”的教授拒绝解释是如何获得玻利维亚的种子的。含有这一基因的种子是于2006年获得的,也就是在玻利维亚1994年签署《生物多样性公约》12年之后获得的。

尽管再三提出这一要求,但是KSU、杜邦公司和所谓的玻利维亚基因的发明者没有提供任何事先知情同意的文件或者与玻利维亚法律主管当局签署任何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协议,但是他们会从玻利维亚基因中获得利益。KSU以商业机密为理由,拒绝公开与杜邦公司达成的资金协议。3

 

背景:高粱和苏丹草

现如今,原产于非洲的高粱(Sorghum bicolor)已在全球生长,尤其是在温暖的半干旱地区。从技术上来讲这种植物是一种草,和其他几种草十分相似。这些草,如约翰逊草(Sorghum halepense),通常被认为是杂草,但与其他相似的植物,包括苏丹草(Sorghum bicolor ssp. drummondii4,本身就可以作为农作物。

将栽培的高粱与其相近的草类植物杂交,包括苏丹草,这可以培育出可育后代以供进一步培育,包括混合杂交使之成为高粱品种(反之亦然)。通过这一传统的植物培育技术,KSU和杜邦公司的科学家们将玻利维亚的耐除草剂特性转移到了商业高粱品种上。同时,建立起了高粱-苏丹草杂交品种的商业化市场。

正如其名字所指出的,与栽培的高粱一样,苏丹草是从非洲传播到世界各地的。苏丹草可以用来作为粮食,但是其更为经典的种植用途是用来作为草料或者牲畜吃的干草。玻利维亚引进苏丹草的时间尚不明确。在拉丁美洲的一些其他国家,引入苏丹草的时间为二十世纪早期,并且自那时起,苏丹草已经适应了这些国家的环境。

对于高粱(包括高粱-苏丹草杂交种)的研究兴趣不断增长的原因有两方面。第一,相对于玉米和其他粮食作物,高粱对水的需求量很低。气候变化带来的干旱和缺水问题越来越频繁,这重新引起了对高粱研究的兴趣,因为高粱可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的气候条件。

第二,高粱的多种用途已经吸引了一些生物燃料企业。三分之一产自美国的高粱已经用来生产乙醇,而不是用于为人类或者动物提供食物。另外,产糖高粱品种已用来发酵生产生物燃料乙醇。草料类型的高粱可以在很少的时间内产生出大量的生物量,使之潜在地成为一种有效地生产纤维乙醇的资源。

 

专利申请

KSU于2008年1月11日提出了玻利维亚基因的美国和国际专利申请。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的申请(WO2008089061)发表于2008年1月24日,美国专利的申请(US20100115663)则推至2010年5月6日发表。

KSU发表的声明中包含了玻利维亚的耐ACC除草剂5基因的专利申请,这一基因是从被命名为Bol-71的苏丹草中提取的,并且这一基因使得高粱植株表现出耐ACC除草剂的性状。专利申请中也主张高粱杂交种可抵抗ACC除草剂6。但是,专利审查员对这一最为广泛的主张表示质疑。(科学家曾建议过,可以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将其他资源的耐ACC除草剂基因植入到高粱中。)

虽然一些宽泛的主张可能不能通过审查,但是有可能通过专利申请核心内容(玻利维亚基因和利用这一基因培育出的植物)的审查。国际专利申请部门宣布KSU可以在全世界申请专利,包括玻利维亚的邻国巴西以及非洲和亚洲的大多数国家7。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数据指出KSU已在34个欧洲国家(包括土耳其)、俄罗斯和澳大利亚提出了专利申请,这一数据并不完整,可能存在一些没有被WIPO记录的专利申请。

KSU的专利申请中没有提供任何有关玻利维亚基因来源的信息,仅提到这一基因来自叫做“Bol-71”的“野生”高粱种。除了指出Bol-71是和其他82种高粱种一起在玻利维亚获得的之外,申请中没有提到其他有关Bol-71的任何信息。研究科学文献可以发现没有有关获取Bol-71的任何发表刊物,使得Bol-71的产地成为一个谜。

玻利维亚基因“发明者”的领导是Mitchell Tuinstra,一位美国遗传学家及植物培育者。提出专利申请之后,Tuinstra离开了KSU,目前他是普渡大学的一位教授。与Tuinstra合作发明这一基因的是Kassim Al-Khatib,他也离开了KSU,目前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工作。

在提出专利申请的一个月后,也就是2008年2月,KSU和杜邦公司发表联合声明,指出杜邦公司已经拥有这一基因商业化的独家授权,但是没有公布这一协议的资金问题。协议还包括了一个由KSU鉴定出来的耐ALS类除草剂的基因。据报道,这一基因来自产于美国的一种高粱。

 

来自玻利维亚的耐ACC除草剂特性

虽然KSU的专利申请中仅仅提到这一基因来自“野生高粱”,但是在最近的访谈中,Al-Khatib已经明确指出Bol-71来自于苏丹草7。2010年1月,他在美国的农场新闻上表示:“我们已经鉴定出苏丹草中的一个抗性基因。基因的抗性很强,并且是一个单独的基因。我们将之反交到高粱的优良品系上,发现了极为良好的抗性。”

很明显,基因来自苏丹草,因为在2000年,一位来自玻利维亚热带农业研究中心(CIAT-BO)8的调查员首次报告了玻利维亚苏丹草中的抗ACC除草剂基因。这些具有抗性的植物,可能是杂草,生长于圣克鲁斯的北部和东部、Obispo Santiesteban、Sara和Chiquitos地区的玉米地中或者其附近。根据国际抗除草剂杂草调查团(International Survey of Herbicide Resistant Weeds),这是世界上对苏丹草抗ACC除草剂案例的唯一记录。

因此Tuinstra和Al-Khatib不是最先鉴定出来苏丹草的抗ACC除草剂特性的。玻利维亚公众部门的研究者是最先发现这一特性的。根据CIAT-BO的报告,Tuinstra和Al-Khatib明显做出了获取和掩盖玻利维亚苏丹草的决定。此举的动机十分明显:堪萨斯州的高粱产量居美国前列(仅次于德克萨斯州),并且先锋良种(杜邦公司的子公司)在堪萨斯州的曼哈顿拥有一个高粱研究机构,同时,KSU也座落在堪萨斯州的曼哈顿。因此,如果他们能够获得这种新的抗除草剂基因,那么两者均可能有利可图。

 

追踪Bol-71的来源

玻利维亚基因的确切来源是什么?谁收集的,什么时候及如何从南美传到堪萨斯的?因为没有有关Bol-71的科学文献,所以答案只能来自于那些自称发现了这一基因的声明。

在发表这一报告之前,KSU、杜邦公司和Tuinstra与Al-Khatib面临了许多问题。杜邦公司和Al-khatib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回应。Tuinstra回应指出“你们正在寻找的阴谋是不存在的”,并以与KSU签署的秘密协议为由拒绝提供详情。

管理该校知识产权的KSU研究基金作出了模糊的回应“种质于2006年根据一项合同在玻利维亚大豆地里的随机杂草样本中提取,而不是堪萨斯州立大学的人员收集的这些样本

虽然KSU提供的一项数据再次确认基因来自于玻利维亚,但是该校没有明确:谁收集了种子,合同的缔约方,或者种子是如何被KSU拥有的。

一份KSU农学院2006年的出版物显示该学院与“圣克鲁斯地区的一片大豆生产地”保持着长期的关系。这就是CIAT-BO所鉴定出的抗ACC除草剂苏丹草的来源地。两位KSU农学教授已多次对大豆的运作过程进行访问。其中一位教授是研究抗除草剂性质的专家。这份2006年的出版物指出KSU的农学家于2008年至2005年期间先后五次访问了圣克鲁斯地区。

但是奇怪的是,经鉴定,没有任何一份直接与玻利维亚长期研究相关的科技出版物是出自以上任何一位教授的。如果没有相关的研究出版物,那么合作的实质仍不明确。

虽然KSU拒绝提供额外的详情,因而不能做出将KSU的两位教授与现有的信息联系起来的结论,但是似乎KSU与圣克鲁斯地区大片大豆产地的关系与Bol-71的收集有关。

当被问到KSU是否与玻利维亚政府或者其他机构签署了惠益分享协议时,该校的回应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这种协议的存在,只指出“这是商业机密”

KSU曾多次被要求提供声称收集到Bol-71的合同。但是KSU没有对这些要求作出回应。

 

堪萨斯州立大学与杜邦公司的秘密协议

KSU与杜邦公司的协议明确了哪一方将从玻利维亚基因中获利,但是没有对外公布这一内容。

技术上来说,在美国,这一技术许可证应提供信息指出杜邦公司应付给KSU初始现金支付,并根据杜邦公司之后对此经许可的产品的销售情况支付专利使用费。根据KSU与其所雇用研究员的知识产权协议,KSU的一部分收入应支付给“发现者”。

制定这份许可协议的时间表明杜邦公司很早就知道了这项研究。这份协议于2008年2月公布,这个时间是专利申请一个月之后并恰好在公布之前。这意味着KSU和杜邦公司已在2008年之前决定就高粱的抗除草剂特性进行合作。有可能双方在2006年获取玻利维亚种子之前就开始了合作,使得杜邦公司不仅仅是许可证的持有者,还是获得玻利维亚种质的潜在参与者。

KSU、杜邦公司和玻利维亚基因的“发明者”不能回答三者之间的资金协议和关系。虽然KSU是一个公众实体,但是该校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公开从杜邦公司获得了多少钱、许可证的使用费是多少以及“发现者”将获得多少利益。

为了得到专利权,在回应具体要求时,KSU回应指出“在发表申请之后,会将之公布给公众”。KSU还拒绝明确杜邦公司的基因许可证是适用于全球还是仅适用几个国家,理由还是信息是“商业机密”

 

事先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协议(或缺乏)

KSU声明Bol-71是“根据协议”获取的,从字面来看,可能存在某些形式的事先知情同意(PIC)和/或获益分享。但是,进一步检查之后,就会怀疑这类同意和协议——如果存在的话——是否符合民族和CBD标准或者这些是否符合玻利维亚法律规定。

没有任何信息表明KSU与玻利维亚政府或其他机构有联系,除了与一位玻利维亚大豆生产者的秘密合作。因此,生产者(和/或收集者)与KSU没有制定所谓的合同或者解释其范围。

即使KSU拒绝公布的协议中含有PIC和与圣克鲁斯地区的KSU的合作者惠益分享的内容,这也不能表示这些内容符合玻利维亚的法律规定。在1997年第24676号法令中,玻利维亚通过了有关获取遗传资源的安迪斯共同体第391号决议。在其内容中,玻利维亚执行的第391号决议要求获取玻利维亚遗传资源应获得批准并执行与玻利维亚政府签订的获取合同。这份合同要求政府方面的合作者参与到这项研究中,玻利维亚政府要求公平公正地分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或者利用遗传资源的技术。

另外,玻利维亚政府机构于2008年禁止私人使用和专用玻利维亚生物多样性,制定了国家保卫、恢复、保护和要求遣返该国生物多样性的权利和责任,并指出违法贩运和使用生物多样性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这份报告决定性地表示抗ACC除草剂基因是于2006年从玻利维亚获得的,并由KSU私自贩运,杜邦公司具有基因的专有许可证。调查发现没有任何证据显示KSU遵守了第24676法令。这也表明这一基因的专利、许可证和买卖不符合玻利维亚宪法。

玻利维亚的专家应进一步研究这些法律内容。KSU必须制定出合同指出玻利维亚基因不是延时获得的。

 

杜邦公司的计划

虽然杜邦公司于2008年宣布了玻利维亚基因的许可证(在基因的原产地被披露之前),但是直到2010年杜邦公司才开始大面积地向美国农民销售带有这一基因的新产品。

公共关系活动于2010年3月召开了一次大型的农业企业会。杜邦公司对于玻利维亚基因的最大销售点是带有这一基因的高粱可以“最大程度”地忍耐混合除草剂的应用。换句话说,农民可以将这种化学药剂直接喷洒到农作物上,除去杂草,保证农作物完好无损。美国孟山都公司的“抗农达”耐草甘膦作物在美国十分普遍,但是对于高粱来说,这种杂草控制技术目前还未成为可能。

杜邦公司将这类抗除草剂高粱种子命名为“Inzen”,将含有玻利维亚基因的种子命名为“Inzen A II”。其中“A II”是指“确保二号”,这是杜邦公司ACC除草剂的牌子。杜邦公司还获得了由KSU鉴定出来的高粱中的抗ALS特性的许可证,并将此命名为“Inzen Z”,这是杜邦公司销售的ALS除草剂的牌子。

占据主要地位的杂草Inzen A II/喹禾灵的目标是龙葵(Cenchrus longispinus)、约翰逊草(Sorghum Halepense)和野高粱(Shattercane)。野高粱(Shattercane)被认为是饲草高粱和高粱属中的其他植物杂交的结果,与栽培的高粱十分相似。

玻利维亚基因将于2012年在美国上市,最初是单一特性的高粱品种。该公司声称将于2013年开始大量生产带有抗ALS除草剂基因的植物,使之可以同时抵抗ACC和ALS除草剂。

除了销售带有玻利维亚基因的先锋良种品牌的高粱种子,杜邦公司声称该公司将会与一些其他的高粱种子公司协商,将这一特性授权给他们,这意味着其他公司也可以销售带有玻利维亚基因的“Inzen A II”牌种子。2010年,杜邦公司通过田间试验向美国11个州的农民展示了玻利维亚基因特性的优点。杜邦公司表示该公司将于2011年提供种子价格的相关信息。

目前对于抗性在田间的作用时间仍存在一些问题。美国已有七个州报道了了抗ALS除草剂高粱,并且还报道了七个州及靠近墨西哥的数英亩田地中出现了抗ACC或者ALC除草剂的约翰草。杜邦公司表示该公司正在制定避免抗性的计划。该公司还表示可能通过农民根据不同年份的多种除草剂的使用而建立的轮作系统,将高粱中的抗性与其他农作物中的抗草甘膦特性一同管理。

 

结论

堪萨斯州立大学和杜邦公司秘密地偷用了于2006年收集的十分有价值的抗除草剂基因。他们正在全世界范围内申请这一基因的专利,并期望于2012年将其商业化。该基因具有高度的商业化潜质。

KSU和杜邦公司已经拒绝了详细解释如何获得基因的要求,及使他们认为自己是这一基因的合适拥有者的原因。KSU和杜邦公司共谋了生物海盗行为,除了提供了两份隐藏了有效获取与惠益的令人费解的协议之外。

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玻利维亚的宪法及其他法规中都含有保护该国生物多样性的内容,但是似乎这些内容被KSU所轻视了,并且其他单位也可能参与了这一案例。尽管明显,但仍不确定KSU与玻利维亚圣克鲁斯地区一位高粱生产商的长期合作关系与KSU获取玻利维亚苏丹草有关系。

KSU、杜邦公司和玻利维亚基因的“发明者”正承担者巨大的道德和法律负担,他们应该解释和证明他们拒绝回应的问题,而不是以“商业机密”为理由将这些内容隐藏起来。任何商业机密都不能作为盗窃和生物海盗,或者KSU和杜邦公司逃避责任的理由,

为了公开发表更多的信息和阻止这一极为可能是生物海盗的案例,仍需要做很多工作。

首先,KSU(一个公开的机构)和杜邦公司必须立刻制定与收集玻利维亚的Bol-71并将之出口到美国有关的协议和材料转让文件,以便让玻利维亚政府和独立专家评价和鉴定Bol-71的收集和转运。

其次,KSU必须立刻暂停Bol-71专利的申请,直到明确了Bol-71获取与拥有的有效性。如果无法制定,那么KSU必须放弃这些申请。

第三,根据尚未解决的生物剽窃问题,杜邦公司必须暂停这一基因的商业化。其中包括暂时搁置将“Inzen A II”基因授权给其他种子公司的工作。这些种子公司应该意识到杜邦公司和KSU对玻利维亚基因的专利可能是无效的。

最后,制定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CBD下设的《获取和惠益分享议定书》的政府间谈判已经到了最后的关头。发展中国家,包括玻利维亚,要求制定一份强有力的议定书,其中需要包含国际规定及避免生物剽窃的遵约系统。Bol-71的案例再一次证明有必要确保议定书的内容不会豁免或者不严格地处理研究机构和研究使用方式,正如一些发达国家和企业游说者要求的。

 

注释

1.Sudangrass(Sorhum biolor ssp. drummondii)(苏丹草)也写成“Sudan grass”。因为这篇报告频繁使用国家的名字,所以为清晰起见,使用“Sudangrass”的拼法。

2.这一条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并且所填写的单独申请与有意向申请专利的国家所填写的国家申请具有同样的效力。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可以填写一份申请并在尽可能多的PCT成员国中提出保护申请。这一过程可以为专利申请人可以节省时间和费用。

3.所有联合国成员均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除安道尔、教廷和美国。

4.许多资源使用旧学名:Sorghum Sudanese

5.ACC是乙酰辅酶A羧化酶的缩写。

6.玻利维亚不是《专利合作条约》的成员国,其邻国也不是,除巴西。KSU可以通过非PCT成员国的国家专利局申请专利。当发出一个美国专利时,与美国签订的双边协议也会影响到KSU的国际权力。

7.虽然农民和科学家可以清楚的分别出种植的高粱和苏丹草,但是从分类学的角度来讲,苏丹草是高粱的一种。因此,KSU专利申请中将之称为“高粱”是正确的,即使这种描述方式没有专利申请所预期得方式那么精确。(KSU拒绝提供有关Bol-71的信息,因此“野生”这一词汇的用法是否正确不得而知)。

8.CIAT-BO(热带农业研究中心)是圣克鲁斯地区政府的一个部门。但不是哥伦比亚国际农业研究协商集团(CGIAR)的国际热带农业中心(CIAT)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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