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大纳州反对微生物专利权的教授

By admin - 时间: 星期一, 二月 4, 2013

译/王艳杰

被福布斯杂志称为“夺宝奇兵”[1]的真菌生物勘探家,美国蒙大纳州立大学的Gary Strobel教授,今年已经72岁了;然而他对自己从事的事业的热诚却丝毫没有减弱。他的工作主要是收集真菌并申请专利。二十几年来,Strobel教授为进行生物勘探,其足迹遍布世界各地。他过去一直反抗对微生物进行监管,而他自己专利的微生物的名单却显示了他广泛的收集探险旅程。

以学术为事业的Strobel教授已经对包括来自玻利维亚、智利、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秘鲁、委内瑞拉、马来西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真菌发表了专利声明,甚至还包括从澳大利亚北部的土著社区获取的真菌。蒙大纳州立大学的教授已经从很多地方收集了真菌样品。Strobel已经从生物勘探中获得了专利权,这项专利权已经被许多公司购买,包括丹麦的诺和诺德(Novo Nordisk),制药大亨—礼来制药(Eli Lilly),和由具有争议的遗传学家Craig Venter创立的合成基因组公司(Synthetic Genomics)。

当各国都在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下的《名古屋议定书》(以下称议定书)时,生物勘探家Gary Strobel的获益颇丰的故事给了我们一个警醒。议定书的第8条规定:当以“非商业目的”获取遗传资源时,呼吁各国采取“简化的方法”以方便获取。

来自于大学的生物勘探家,如Strobel,常将其工作定性为“学术”抑或“教育的”。表面上看其目的是“非商业性质”的。然而事实上,如Strobel的例子所展示的,学术上的生物勘探家常常与商业企图挂钩。他们不是通过与商家建立关系从而获益,就是更多的,以个人或其效力机构的名义来进行专利申请和受惠。

因而,我们认为那些正履行议定书的国家,在其法律或政策上假定那些挂靠于学术的生物勘探家的目的是“非商业的”的做法是缺乏远见的。而实际上,与其相反的假定才是符合事实的。我们应当假设学术上的生物勘探家们是具有商业目标的,除非他们清楚的放弃知识产权要求,并且有力的证明他们以及所属机构或任何之前的接收方都将不会对自己所收集的知识和材料进行专利要求。如无法做出上述保证,那么学术上的生物勘探家门就应当被视为是商业实体。

全文链接:13-02-04蒙大纳州反对微生物专利权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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