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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的新概念“人类共同关切事项”初探———以《生物多样性公约》为例的考察

By admin - 最后更新: 星期五, 一月 22, 2016

面对人类环境问题所提出的挑战,国际(环境)法发展出“人类共同关切事项”的概念予以应对。人类共同关切事项是建立在对人类共同利益的确认与维护的基础之上的,该概念自提出之后逐渐在国际法、特别是国际环境法中得以确立。人类共同关切事项的内涵至少包括各国对共同关切事项享有主权、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发达国家负有团结协助的义务三个要素。

IPBES 3d(自然及其惠益的经济价值评估)第三次专家组会议在匈牙利召开

By admin - 最后更新: 星期五, 一月 22, 2016

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以下简称IPBES)“关于自然及其惠益的多种价值的不同概念化方法的范围界定与评估指南”(交付品3(d))专家组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8-11日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召开。

IPBES亚太地区区域评估第一次作者会议在日本召开

By admin - 最后更新: 星期五, 一月 22, 2016

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科学政策平台(IPBES)亚太地区区域评估第一次作者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至21日在日本东京召开。此次会议由IPBES亚太地区区域技术支持单位(TSU)承办,IPBES执行秘书Anne Larigauderie,波恩秘书处生多咨询专家,亚太地区MEP(多学科专家组)和Bureau(主席团)成员,以及亚太地区的130多位专家共同与会。

《名古屋议定书》生效后的谈判焦点与对策

By admin - 最后更新: 星期五, 一月 22, 2016

2014年10月12日,《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正式生效,10月13日在韩国平昌召开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重点审议了遵约机制、获取与惠益分享信息交换所、资金和财务机制、能力建设与意识提升、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的必要性等议题。

《生物多样性公约》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关系

By admin - 最后更新: 星期五, 一月 22, 2016

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损失是人类面临的两个严峻的全球性环境挑战, 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 护国际公约的协作在全球范围内也越来越受重视。本文系统梳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保护生物多样 性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脉络, 探讨了两公约下各缔约方针对相关议题的谈判立场及未来 走向, 并对两公约进行了综合评价。

美国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法律制度介评 
 ——以美国国家公园管理为中心


By admin - 最后更新: 星期六, 八月 8, 2015

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 已经成为保障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本文考察了美国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实践中针对人工培育资源和自然资源所采用的不同模式与方法, 并且通过对美国自然遗传资源最为丰富和集中的国家公园在此方面实践的研究,介绍和评述了美国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的特殊权利保护制度

By admin - 最后更新: 星期六, 八月 8, 2015

特殊权利保护制度,亦称为新型知识财产制度(Sui Generis Rights)是指在传统的物权、现有的知识产权体系外另行设定,为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量身定做的一套全新的权利保护制度。

云南纳西族传统农作物品种保留现状及影响因素调查

By admin - 最后更新: 星期一, 四月 27, 2015

云南丽江市宝山石头城的纳西族地区仍保留着大量的传统农作物品种,一方面是由于当地海拔较高、自然环境恶劣,交通闭塞、经济水平较低,与外界交流较少所致。另一方面是因为纳西族传统文化习俗促进了传统农作物的持续种植和保留,尽管杂交稻已经推广30多年,但是由于当地农户已经习惯了老品种的口味,并且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习俗如各种节日庆典、宗教祭祀等活动中必须用到糯米、小麦、玉米、高梁等老品种制作的特色食品,所以至今仍然大面积保持种植。可见,纳西族的社会习俗和传统文化是传统农作物品种保持的最主要因素。

印度生物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分析

By admin - 最后更新: 星期一, 四月 27, 2015

为了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并防止对于生物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不当利用,《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各缔约方需要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生物资源及其传统知识的合法获取,确保公平公正地分享因其利用而产生的惠益。在世界各国中,印度率先于2002年制定了《生物多样性法》,建立了印度生物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本文介绍了印度的生物资源及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基本法律规定、管理框架、获取程序、法律责任及申诉、生物多样性基金及惠益分享的制度安排,并分析了印度在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上的主权原则、机构设置、程序创新和法律明确性原则。由于我国与印度同为生物多样性大国,也都是传统文化悠久而多样的发展中国家,故此在生物资源和传统知识的流失与不当利用等方面具有类似的国情。通过对印度相关制度的分析,可为我国制定生物资源和传统知识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的法律制度提供参考。

拥有种子,获取食物 ——评估植物新品种保护对人权造成的影响

By admin - 最后更新: 星期五, 四月 24, 2015

知识产权在种子行业的扩展或许会对小规模作业的农民保留种子、在非正规种子供应体系交换和出售种子的行为造成限制,限制他们对种子的获取,使他们的食物权面临危险。发展中国家正在考虑引入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而工业化国家政府经常会给他们施压,敦促其加快此举进程,这些行为所产生的影响都需要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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